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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唐人2013年06月11日讯】轰动全中国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、滥用职权案,9号上午在北京开审,3个半小时就匆匆结束。评论人士指出,官方透露的信息,刘志军可能不会被判死刑。尽管按照中共的《刑法》规定,受贿十万元以上,最高刑期是死刑。
检方在起诉书中用了4个〝特别〞来形容刘志军案的性质:〝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‘特别’巨大,情节‘特别’严重……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‘特别’重大损失,情节‘特别’严重。〞
不过,如此〝特别〞重大的部长级官员受贿、滥用职权案,仅半天就审理完毕。而且,在法庭辩论阶段,检方竟然首先提出对刘志军〝可以从轻判决〞。刘志军本人也得到机会〝声泪俱下〞的念出写好的悔过书,言辞中紧跟潮流,提及了习近平的〝中国梦〞。
旅美中国社会问题研究人士张健:〝中国的这几大部委,的确是‘牵一发动全身’的一个机构。那可能还是体制内,对刘志军有一个保护。对于刘志军来説,拿下他,打的是个大老虎,但是能给刘志军一个在庭上还念悔过书的机会,可能在下面也达成一些幕后的交易。〞
检方指控,刘志军于1986年至2011年间,非法受贿6460万5千4百元,另外他在任职期间徇私舞弊,涉嫌滥用职权罪。而他涉嫌玩弄多名女性的问题,则没有涉及。
很多网民质疑刘志军受贿金额的真实性。《法新社》也用嘲讽的口吻说,刘志军的贪腐罪行动辄上亿,他所掌管的有法庭、有警察的独立王国—-铁道部,一手遮天的状况下,贪腐只有区区几千万。
刘志军的辩护律师在庭上作了轻罪的辩护,同时检方在庭审时首先表示:刘志军〝主动坦白〞,〝可以从轻判决〞。对此,网民在微博上发出怒吼。
网友〝拣尽寒枝不肯栖911〞说:强盗逻辑!高铁是刘志军的产物?国家发展规划是刘一人所为吗?如没大贪,惨案抑或能免!功过能相抵吗?
而网友〝莫之时代〞说:这个主动坦白就不甚明了,是他在山东火车对撞事故中主动辞职?或者是在中纪委调查以前投案自首?
除了这次短暂庭审中透露出来的信息,也有一些国内媒体的报导,给刘志军包装上另外一种形象。例如,针对他玩弄多名女性的问题,《新京报》之前说,刘的妻子表示他每晚都回家吃饭。而针对这次庭审的报导,《新华社》,《央视》也花大笔墨形容他〝声泪俱下〞的反悔。
评论人士指出,官方暗示的这些信息,都显示出:可能不会判刘志军死刑。尽管按照中共刑法规定,受贿十万元以上,最高刑期是死刑。
张健:〝按照现在情况来看的话,刘志军应该是不会被判处死刑。可能会判处有期,或者死缓的可能性比较大。中国的司法就是这样。我们认为,中国的司法它从来就不是公开的,也不是透明的,它更不是公正的。它只是在共产党手中操纵的一种工具。〞
据了解,中国大陆在这几年的官员贪污案例中,受贿几百万、几千万,甚至过亿元的,也很少有被判死刑立即执行者,例如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,贪污受贿的款项超过人民币1亿9千万,也只是判了一个死缓。
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长期间,〝大跃进〞式的扩建中国铁路,建设高铁,造成铁路交通事故频发,铁道部债台高筑,公信力降到历史最低谷。 2008年〝4.28〞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、2011年〝7.23〞甬温线特别重大交通事故,都发生在他任职期间。
采访/常春 编辑/尚燕 后制/李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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